组织部、公安局、政务服务局等单位招聘132人同工同酬缴纳五险一金!

原标题:组织部、公安局、政务服务局等单位招聘132人,同工同酬,缴纳五险一金!

根据我县实际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 编外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00名。其中,政务服务综合岗位35名,不动产登记窗口岗位15名,警务辅助人员岗位20名(其中男性18人,女性2人),一村一名大学生岗位30名,各岗位情况详见《岗位表》。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

6.户籍要求: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部分岗位要求为托克托县户籍(详见《岗位表》)。

托克托县户籍取得时间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含报名开始日。其中:应往届毕业生原户籍所在地是托克托县的,因求学或工作将户籍迁往学校或工作所在地,同时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可以参加此次报考。

夫妻一方为托克托县户籍(户籍取得时间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含报名开始日)且领取结婚证时间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含报名开始日,非托克托县户籍的一方同时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可以参加此次报考。

曾经在托克托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或正在托克托县服务的非托克托县户籍的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同时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可以参加此次报考。

7. 2020年普通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取得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非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学历取得时间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含报名开始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含报名开始日。

2.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2021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3.身体健康、反应机敏、五官端正、无残疾、无斜视、无色盲、无重听、无口吃、无纹身、无精神类疾病、无传染病史和心脑疾病;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不得报考;

7.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不得报考;

(一)组织报名。报名一律在互联网上进行,报名网站为:托克托县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栏(。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用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勾选诚信承诺,否则不接受报名。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jpg格式或jpeg格式)。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考人员需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中专、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需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招聘单位可不予审查通过。

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在审核后无法修改)。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

网上报名后,系统会自动分配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提交个人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特别是在资格审核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二)资格初审。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托克托县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进行补充或说明。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9月6日上午9:00——2020年9月9日中午12:00。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

1.初审通过者(含2019年、2020年毕业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减免费用人员,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应通过指定的渠道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报名成功,未进行缴费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缴费时间为2020年9月6日上午9:00—2020年9月9日下午5:00。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后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考生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试收费有关事宜,按照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初审通过的人员通过报名网站进行交费,报考费每人共计70元(报名费20元、考务费50元)。2020年毕业的普通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报考费;2019年毕业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符合上述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1份、《减免报考费申请表》(考生在笔试结束后5日内从报名网站中自行打印)2份,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时间地点在笔试结束后详见托克托县政府网进行审核确认。

3.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免收报考费。低保家庭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减免报考费申请表》(考生在笔试结束后5日内从报名网站中自行打印)2份,并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报名表》1份,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时间地点在笔试结束后详见托克托县政府网进行审核确认。

4.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其减免费用通过缴费原渠道或其它途径退回报考人员。对于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

5.报考人员务必于2020年9月11日上午9:00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四)开考比例。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为1:3,如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由托克托县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另行研究确定。

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根据报名情况,如男、女岗位不足开考比例,取消相应岗位招聘名额,增加另一方岗位招聘名额。

(一)笔试由托克托县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统一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仅提供汉文试卷,考生须用汉文作答,对同一试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的或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三)笔试成绩政策加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在加权后的笔试成绩上加2.5分。

受疫情影响,请报考人员非必要尽量不要外出,近期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出行、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呼和浩特市和托克托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通知、通告、公告,并严格按要求执行。请报考人员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等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等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1.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从报考人员中,按照男、女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能测试人数1:4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在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因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1:4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2.除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外的其他岗位。从报考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在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因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1:2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由托克托县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托克托县政府网(另行公布。

(三)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要求,携带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未经托克托县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0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提交加盖所在院系或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证明中须注明毕业证取得时间。

4.应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0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交学籍在线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期应在现场审核确认结束前有效)。

(2)夫妻一方为托克托县户籍的,非托克托县户籍一方的报考者需提供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因求学或工作将户籍迁往学校或工作所在地的,须提供本人原托克托县户籍注销页原件及复印件或原托克托县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在托克托县服务期满的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正在托克托县服务的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由服务单位提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隐瞒2021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等,一律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 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托克托县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4体能测试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体能测试范围人员。

2.除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外的其他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托克托县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2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七)各项复印材料由托克托县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一)报考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考生,在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由托克托县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第三方统一组织实施。

(二)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项目进行,体能测试结果在托克托县政府网(公布。

(三)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体能测试通知书》参加体能测试,参加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体能测试通知书》。

(四)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因身体等原因无法坚持体能测试的,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的,以及处于妊娠期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确保自身安全;在体能测试中,考生感觉本人身体不适的,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提出,终止体能测试;如坚持参加体能测试发生意外,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五)对不能在规定体能测试时间参加体能测试或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六)体能测试结束后,由托克托县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从体能测试合格者中,按照男、女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在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因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1:2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男、女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七)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由托克托县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领取《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地点在托克托县政府网(另行公布。

(一)面试由托克托县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委托第三方统一组织实施。

(五)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托克托县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除外)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的人选。

(三)报考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警察类院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优先进入体检和考核,如并列人员同时为警察类院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同时确定为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的人选。

(四)报考除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外其他岗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同时确定为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的人选。

(一)体检工作由托克托县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报考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的考生,体检时同时还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以实际通知体检时间为准,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考生对当日、当场不能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托克托县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托克托县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报考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考生需参加政审。政审工作由托克托县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政审参照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进行,由报考人员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签署政审意见、加盖派出所公章。报考人员政审不通过或放弃政审的,经托克托县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三)体检、政审(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合格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工作由托克托县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个人诚信、报考资格条件的真实性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报考人员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考核的,经托克托县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应按要求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未经允许且不能按时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一)对体检、政审(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托克托县政府网(进行公示。

(二)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确定聘用的工作人员,按照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三)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四)2020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的、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手续前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列编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办理聘用手续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或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五)对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为编制外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自确定聘用之日起签订合同,首次合同签订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

1.政务服务综合岗位薪酬待遇比照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标准执行,并缴纳相应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不动产登记窗口岗位薪酬待遇按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应发工资的80%执行,并缴纳相应社会保险。

3.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薪酬待遇参照托克托县联防队队员现行工资待遇标准执行,并缴纳相应社会保险。

4.一村一名大学生岗位薪酬待遇参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内组通字〔2020〕9号)文件执行,并缴纳相应社会保险。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须签订《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二)公开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托克托县政府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根据呼伦贝尔市汽车产业园(车管所)项目建设需求,经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辅助性税费服务岗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具备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年龄22周岁以上(1998年9月4日之前出生)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4日,即1980年9月4日之后出生)。

1.具有呼伦贝尔市户籍,鄂温克旗财政供养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员(不包含鄂温克旗机关单位自聘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各级各类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人员的不得报考。

本次招聘工作在鄂温克旗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辅助性税费服务岗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主要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进行。

3.报名所需材料: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蓝底二寸照片4张、《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开招聘辅助性税费服务岗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两份(报名者登录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务网(自行下载)。

4.报考者需由现工作单位主要领导同意报考以及评价近年工作表现。详见《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开招聘辅助性税费服务岗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主要领导同意报考及意见栏。

1.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考试成绩等相关信息将及时在鄂温克旗政务网发布。

2.岗位最后一个录取名额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由鄂温克旗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辅助性税费服务岗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定后决定。

1.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由鄂温克旗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辅助性税费服务岗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4.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进行。由鄂温克旗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辅助性税费服务岗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察采取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应聘者的基本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鄂温克旗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辅助性税费服务岗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按照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鄂温克旗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将其名单提交鄂温克旗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辅助性税费服务岗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

2.薪资待遇:按月工资3000元标准执行;包含缴纳的五险,缴纳五险按国家规定比例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4.在所有环节中,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考生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1.此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参照《公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

2.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 鄂温克旗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辅助性税费服务岗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报名资格审查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聘用期间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考试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鄂温克旗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辅助性税费服务岗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为全面落实《赤峰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赤公通〔2017〕128号),推进我旗公安警务辅助人员队伍正规化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经巴林左旗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为巴林左旗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2名。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制定本简章。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2名(限男性),其中:招聘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人员10名(普通岗位8人,蒙汉兼通岗位2人),在退役士兵人员中招聘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人员12名(普通岗位9人,蒙汉兼通岗位3人)。

2.2020年8月28日前具有巴林左旗户籍或高考时生源地为巴林左旗的,年龄18至26周岁(1994年8月28日至2002年8月28日期间出生);

3.应聘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岗位的,应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应聘退役士兵岗位的,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身高在170cm以上,五官端正。单侧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5,无色盲、色弱、无口吃、无重听、无吸毒史、无传染性疾病、无残疾、无纹身,无不良嗜好;

5.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政治素质过硬,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6.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020年9月5日至9月11日通过巴林左旗人民政府网站、巴林左旗有线电视台等公共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1.资格预审。应聘人员于2020年9月12日至9月15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携带本人户口本、毕业证、退出现役证,到巴林左旗公安局一楼大厅(西侧)对五官、身高、无纹身、无口吃、无残疾等情况进行预检。预检合格者方可参加报名。

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持旗公安局出具的预检合格证明,同时提供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退出现役证、征信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用A4纸复印)。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填写《巴林左旗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并在报名表处粘贴近期大1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同时提交同底照片2张)。

3.资格审查。由旗公安局和旗人社局依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结果现场确认,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过程始终,发现问题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由旗人社局、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旗纪检委派驻旗人社局、旗公安局纪检组负责监督。

笔试开考比例按招聘计划聘用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未达到开考比例产生的招聘计划空缺,另行组织公开招聘。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0年9月26日(星期六) 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请于2020年9月24日到旗人社局领取笔试准考证。

3.笔试方式和成绩评定: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一张卷,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

4.笔试试卷命题、阅卷等事项委托异地人事进行。笔试阅卷工作采用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接受应聘人员查分申请。

2、体能测评项目为六项,每项10分,满分60分。体能测评项目按照《公安特警男子青年组体能考核参考标准》新入警队员规定的10米×4往返跑、3000米跑、100米、引体向上、俯卧撑、立定跳远。

3、评分参照《公安特警男子青年组体能考核参考标准》新入警队员评分标准,体能测评成绩占总成绩50%。

1.具有散打、摔跤、跆拳道、排爆等特长的,在总成绩上加5分(需提供相关证明并进行现场测试)。

总成绩=(笔试成绩+2.5)×50%+体能测试成绩×50%+符合最高加分条件所赋分值。总成绩并列者,取笔试成绩高者。

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对因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由旗公安局、旗人社局成立政审考察工作组,对拟录人员进行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政审规定执行,对因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对考察后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在巴林左旗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实习期6个月,实习期间工资待遇按内蒙古自治区确定的巴林左旗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实习期满后,转为六级辅警,并兑现工资等相关待遇。实习期满考核合格聘用人员按照巴林左旗公安局辅警工资待遇执行,实行层级管理。

3、实习期满考核合格聘用人员,按现行社会保险政策、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过程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聘用资格,同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注意做好保密工作,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工作人员凡与考生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承革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刘泽书、术宏君、胡喜晨同志(兼)任,成员由旗人社局、旗公安局、旗教育局相关股室人员组成。主要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和考务具体工作。